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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VCM装置高/低沸物储存设施改造HAZOP分析及LOPA分析技术服务二次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VCM装置高/低沸物储存设施改造HAZOP分析及LOPA分析技术服务二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服务范围:40万吨VCM装置高/低沸物储存设施改造HAZOP分析及LOPA分析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内完成HAZOP分析报告,25日内完成LOPA分析报告;

2.3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报告的编制深度和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

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B、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HAZOP分析报告或LOPA分析报告技术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C、响应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响应文件附相关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响应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请于2024年07月10日09:00时至2024年0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竞争谈判文件。

4.2竞争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账号详见第7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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