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西阳河阳城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审管审字(2024)19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阳河阳城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禁止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对总长度约5.665千米的西阳河河道护岸和堤脚进行防护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1.094千米,其中新建浆砌石防护0.958千米、拆除重建损毁浆砌石防护0.136千米;堤脚防护工程 0.294 千米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建设内容:护岸工程1.094千米,其中新建浆砌石防护0.958千米、拆除重建损毁浆砌石防护0.136千米;堤脚防护工程 0.294 千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总投资:3358285.07元
2.4建设地点:阳城县董封乡柴圪塔村、李圪塔村
2.5建设工期:6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定、规程,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首页“分类监管 ”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 9日17:00 至 2024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正常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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