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准入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龙江银行伊春分行准入3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伊春分行及辖属各支行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非诉、调解、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4.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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