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L-
2.项目名称:试剂耗材、药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二、比选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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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时间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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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医用耗材(非挂网产品)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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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医用耗材(挂网产品)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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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检验耗材(免疫1)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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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检验耗材(常规类1)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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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检验耗材(凝血类1)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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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检验耗材(生化类1)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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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西药(挂网产品)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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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中药饮片(非挂网产品) |
年 |
1 |
三、比选项目简介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承诺随货提供);报价产品是挂网产品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资格(承诺必须可以在挂网平台执行采购或提供配送截图资料)。(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适用中挂网产品适用)
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报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报价产品是挂网产品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资格。(第七包适用)
9.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报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所报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产品是挂网产品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资格。(第八包适用)
六、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1.比选文件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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