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

项目名称: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对闽江进港航道现有 4 座灯桩(瓮屿、金牌山北、白塔以及川石岛南灯桩)进行拆除、重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3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

1

23000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0日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补充说明: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闽江进港航道标志性灯桩助航效能提升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