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PZ
项目名称:磐石市红旗岭镇秸秆锅炉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9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秸秆锅炉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磐石市红旗岭镇;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维修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6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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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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