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110KV线路迁移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龙宇煤化工110kV双回园化线路由15#杆塔起,由原来进入一期110kV总降站改造为更改线路走向,进入二期总降站。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并安装单回杆塔4基,导线选用LGJX-300/25稀土钢芯铝绞线,架设导线总长1000米左右;敷设110kV单芯YJLW03-64/110-1×400动力电缆(6根)总计3800米左右。拆除并回收园化线原Ⅰ回15#塔和原Ⅱ回19#塔至煤化工西变电站终端塔之间的导线3600米及杆塔6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工、包料(不包含110KV动力电缆)、包设计、包对外关系、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送电、试运行、消缺、直至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以及负责办理本项目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土地、绿化破坏补偿等对外关系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类似电力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竣工验收报告须签字盖章齐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等事宜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5日1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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