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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5202-17-01-38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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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示范道路市政设施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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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示范道路市政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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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示范道路市政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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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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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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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由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等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等统筹安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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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一)揭阳大道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建筑立面1360.99平方米,加设广告牌524.23平方米,新增店招42.12平方米,种植绿化4272平方米,道路交叉口改造范围共6处,分别为揭阳大道-环市北路交叉口、揭阳大道-新阳东路交叉口、揭阳大道新增掉头位(兴社路-国源路)、揭阳大道-临江北路交叉口、揭阳大道-进贤门大道交叉口、揭阳大道-环市南路交叉口。(二)晓翠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建筑立面20984.61平方米,加设广告牌954.27平方米,加设店招590.37平方米,全线机动车道路面病害处理约5052平方米,改造提升人行道29640平方米,改造提升非机动车道3135.7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4103.7平方米,全线路灯更换并增加景观照明,道路交叉口改造范围共5处,分别为晓翠路与建阳路交叉口、晓翠路与新阳路交叉口、晓翠路与法治路交叉口、晓翠路与临江北路交叉口以及改造晓翠路新河段路口增设交通设施,提升改造晓翠路下穿铁路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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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为揭阳榕城区示范道路市政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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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7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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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3021900.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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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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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包括: (1)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有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以上拟任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 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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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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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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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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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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