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行审备〔2022〕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区道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人民西路)(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
2.1.2建设规模:城区道路景观亮化提升工程(人民西路)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本段西起西外环路东至通江路,设计起点为人民西路与西外环路道路中心线交点(K0+000),施工起点为人民西路与西外环路道路东边线交点(K0+032.073),设计、施工终点为人民西路与与通江路道路东边线交点(K2+683.747),设计长度为2683.747m,施工长度为2651.674m。现状道路为三幅路型式,西外环路~江阴中专段为双向六车道,江阴中专~通江路段为双向四车道,车行道宽度(含侧分带)约28.0m,两侧为人行道。改造后硬化侧分压缩非机动车道,全线改为双向六车道,两侧人行道翻新。
2.1.3合同估算价:约4671.2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日,竣工日期:2024 年12 月30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工程、电力管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2年7月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 年7 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4 月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7 月8日18时30分至2024 年7月15日24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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