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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精神,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范围: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需要人数11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项目预算:每年230万元,三年6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能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八)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九)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9日08时30分到2024年7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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