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116-04-01-235477;2205-440112-04-01-21840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夏园大桥建设工程;黄埔区广汽本田新能源车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南侧市政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夏园大桥建设工程、黄埔区广汽本田新能源车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南侧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夏园大桥建设工程、黄埔区广汽本田新能源车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南侧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黄埔区夏园大桥建设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1km。包括对春园路及夏园路现状道路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6车道;新建夏园大桥(全长291.5m,最大单孔跨径48m),双向4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和综合管线工程等。2.黄埔区广汽本田新能源车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南侧市政道路工程:路线总长约1141 m,包含61 m长跨南岗河桥梁,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 m,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 km/h,双向四车道。同时沿线增设1083 m排水渠箱。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环境检测、节能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19.653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检测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工程材料。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9日 11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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