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以北大荒集财文(2024]20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国投资金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兴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红兴隆局直部分公共服务设施消防改造项目,本设计新设消防泵房、消防水池500立方。在文体中心西侧科研所换热站内东侧房间设置地上消防泵房及地上水箱500立方。在消防水泵间东南角设置控制室,在换热站北侧附属用房改设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 原换热站总建筑面积为1439.28平方米,改建消防泵房水池、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460.94平方,长20.82米,宽27.71米,室内净高9.35米,砌体结构,保留原有钢结构坡屋面;改建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52.99平方,长9.47米,宽6.62米,室内净高5.9米,砌体结构,保留原有平屋面预制空心板,保留顶部钢结构单坡屋面。 新建室外消防管网,供给文体中心、博物馆、第二幼儿园等建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施工地点: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局直。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43024.79元
2.6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本企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记录截图(提供截图);
(5)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与企业注册年限相符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其它要求:无。
4、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24年7月8日23:00时至2024年7月16日00:00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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