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B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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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投标人类型 |
业绩要求 |
生产试验设备 |
生产厂房 |
认证证书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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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状母线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项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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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最大载流量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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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穿墙套管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50只。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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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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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电源(不间断电源)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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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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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任一种产品的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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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任一种监测系统主要组部件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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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监控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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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组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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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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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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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屏(柜)、箱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25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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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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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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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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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任一种产品的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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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任一种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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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源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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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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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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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巡检机器人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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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巡检机器人本体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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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电源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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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最大电流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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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变压器套管在线监测装置销售业绩或其他同等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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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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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巡检控制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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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智能巡视系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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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用电信息显示终端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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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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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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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矩阵、摄像机、调音台、话筒)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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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转换器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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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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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直流通信电源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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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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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视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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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组部件和软件(如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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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程控交换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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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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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包1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高频开关电源1300A的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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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最大充电电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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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包2-4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50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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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最大充电电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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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管理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项。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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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任一种产品的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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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中任一种产品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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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接入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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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单元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2000万元。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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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提供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HPLC+HRF双模通信单元主芯片的芯片级互联互通检验报告。 2.应提供HPLC+HRF双模通信单元主芯片的芯片设计厂商的授权书。(若投标厂商同时为主芯片设计厂商,则可豁免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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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能表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500台。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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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检测定(校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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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包1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提供产品主要组部件的用户手册或宣传彩页(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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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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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包2 |
制造商 |
提供产品主要组部件的用户手册或宣传彩页(电子版) |
生产设备:1、钻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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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CNAS认可实验室或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实验室-色谱仪的检定(校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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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包3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产品制造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1、装配类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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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具有国家授权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所出具的SF6气体综合测试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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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试验仪器包1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1、装配类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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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出具的SF6气体检漏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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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试验仪器包2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1、装配类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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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国家授权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介损测试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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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测试仪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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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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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检定台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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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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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000公里。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导体绞制设备、塑料挤出设备、成缆设备、交联生产线(交联设备交联蒸箱、紫外线交联辐照设备等)、带材绕包设备、成铠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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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提供所投产品中最大截面积低压电力电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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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地线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00吨。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钢线拉线机、钢线绞线机、镀锌设备(热镀锌工序可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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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至少提供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NRLH60/G1A,1440/120)一种型号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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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生产设备:①光纤着色复绕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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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预制光缆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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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6/N2混合气体充气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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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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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灭火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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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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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成套设备包1-包5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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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仅限AGV搬运车(堆垛机)、射频装置)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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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成套设备包6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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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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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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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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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取得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感烟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四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 |
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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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退火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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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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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监视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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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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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架。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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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方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
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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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投标人本人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项。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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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计量装置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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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集中计量装置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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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表计及集线器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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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防误闭锁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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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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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项。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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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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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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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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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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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部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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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故障录波装置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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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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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同等或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3套。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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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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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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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商是指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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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也可接受制造商投标,禁止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同一项目;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次级代理或转代理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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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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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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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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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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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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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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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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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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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3: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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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技术规范书中所列资格条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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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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