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防撞缓冲车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人: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防撞缓冲车集中采购项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两台防撞缓冲车,防撞缓冲等级100KM/h;两台车载智能预警机及车载发电机;本次采购还包含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至少2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车船税、不计免赔)、上户外检、装潢(定制版警灯警报、座套、脚垫、太阳膜)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4供货地点: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关大院。
2.5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范,交货时须提供车辆整车出厂检验单和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生产日期必须为2024年1月以后且能够办理车辆挂牌等手续。
2.6采购限价:人民币80万元。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一家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
(2)资质要求:须提供①拟投标产品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图及CCC认证证书;②提供国家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须在有效期内)防撞缓冲垫的检测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拟投产品的供货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8日17:00~2024年7月11日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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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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