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西省萍乡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芦溪县银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物资(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省萍乡市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芦溪县银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物资(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08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芦溪县银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经芦发改字[2023]610 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本项目部所需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本项目投资4252.69万元。新增日处理污水1000 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新铺设污水管道25675米,其中塑料检查井 766 座,混凝土检查井307座,跌水井14座,DNN600HDPE双壁 波纹管2579米,DN500HDPE双壁波纹管690米,DN400HDPE双壁 波纹管3260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9146米。

2.2竞争性谈判内容: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件1。

3.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3.1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混凝土、建筑材料类销售资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它要求:报价人需具备安装及资源调配能力。

3.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本次报价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报价人。

4.供货和付款方式

4.1供货和付款方式:供货方式为分批供货、分期付款。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5 %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工程款到位后,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至95%,质保期6个月,到期后1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4.2货款支付方式:包括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交行航信、建行易信通、中企云链(云信)等方式,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