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球团车间汽车原料库增设1套洗车装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烧结厂球团车间汽车原料库增设1套洗车装置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三钢厂区内。
2.2招标主要内容
烧结厂球团车间汽车原料库进出口设置一套洗车机及吹干装置,该设备由高压冲洗系统、大流量冲洗系统、底盘冲洗系统、车轮冲洗系统、吹干系统、电仪系统等组成,另配套水沟、冲沟装置等设施。洗车装置承载车重≥150t,设备尺寸为20m(长)×5m(宽)必须配套挡水墙,冲洗区不少于12米。
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含土建)、建安施工、设备成套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考核合格、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100个日历天。
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投料试车时间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合同总价的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洗车机设备制造厂家,同时施工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1套洗车装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同时应附体现上述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6 日,(节假日照常)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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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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