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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人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08 收藏项目

一、磋商条件

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人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人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4)】;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入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拆除农户房屋30户及地面附属设施共计7000㎡,±0以上地面平整,建筑垃圾外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7、工期:90日历天;

8、预算金额:315000.00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在本企业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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