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附后)。如个体工商户对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局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行政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甘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2023年度未报个体户批量.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