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已由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现对该招标项目冷库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梅山保税区内,梅山西北至梅山大道,西南至东排河,东北至港航路,东南至踏海路。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8372万平方米,一期总用地面积为15.68万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46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成果要求:按时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报告内容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
招标范围:依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冷库现状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提交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冷库及制冷设备性能检验测试的第三方资质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工程质量)评价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制冷行业十年(含)以上从业经历(需提供制冷类相关专业,例如:能源动力、制冷及低温工程等专业的毕业证书,年限以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准),且有高级技术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7月09日9:00至2024年07月15日 23:59 时止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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