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五公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饶行审招核字﹝202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饶阳县五公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2.2建设地点:饶阳县五公镇南马村、北马村、北善村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南马村新建混凝土路面14341.5平方米,砖护坡2702.7平方米。北马村新建混凝土路面24388平方米。北善村新建混凝土路面9680平方米,便道砖3180平方米,砖护坡797.6平方米。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5计划工期:135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9 08:30:00至2024-07-15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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