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SW-G2024-0011 项目名称:亭湖###街道)空气质量监****网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为加快###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网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共享,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省环境监测中心,每日上报24h数据并进行三级审核,享湖区内现有9###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站,为保###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高质量的运行,确保自动监测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按照《HJ817-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亭湖区9###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巡检、故障检修服务和数据分析及传输工作,保证各个站点的各项监测仪器正常使用及数据实时传输。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招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本项目的服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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