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
2、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
房屋残值:拟拆除房屋残余价值15元/平方米。中标单位根据镇最终确定的面积×房屋残余价值单价*(1+浮动率)向招标单位支付房屋残值费用。
3、招标范围:倪家溇工业园区块2标段房屋拆除项目拆除红线范围内,中标单位在施工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围护、覆盖喷淋等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的施工费由中标方自理,拆除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如实际拆除面积有差异,最终结算按评估公司测绘面积(确权房屋建筑面积、未确权房屋建筑面积(含简易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4、计划工期: 6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具体业主指令为准。
5、质量要求: 合格 。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报名时间:自 2024 年 7月 9 日上午8:30起至 2024年 7月 10 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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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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