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9.4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拟对现用视讯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本次升级改造工作将按照智慧检务的发展需要及信创的规范要求,同时根据法警履职职能的调整以及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以符合实际的管理需求和业务需求而开展。根据智慧检务、法警履职职能调整及信创要求,视讯管理平台将从建设框架、服务器及客户端国产系统支持、数据库及安全性、视讯服务端、客户端应用及法警业务需求等方面进行重新架构,进行整体优化、升级、改造、整合等工作,以提升现有平台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和易用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执法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运维履行期限(质保期):3年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属于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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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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