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请登录)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总医院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仪陇县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医疗收入 40.3165万元(仪陇县人民医院:29.6426万元、仪陇县中医医院:4.2384万元、仪陇县妇幼保健院:6.435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仪陇县总医院依托仪陇县人民医院,深度融合仪陇县中医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院、仪陇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而成。现因医疗业务工作需要,计划采购设备计量检测服务商一名,为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妇幼保健院、仪陇县中医医院提供计量检测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请登录)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自2024 年07 月08日至2024 年07 月12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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