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所属2座加油站可研、社稳、勘测定界、组件报批用地手续等相关手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国道207公路附属设施金山电厂南加油站、国道207公路附属设施金山电厂北加油站可研、社稳、勘测定界、组件报批用地手续等相关手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加油站可研、社稳、勘测定界、组件报批用地手续等相关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二)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测绘、用地批复服务)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三)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4)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四)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五)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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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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