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雷波县马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雷波县马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条件) 1、 服务内容:接受采购人委托, 雷波县马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施工图纸的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2 、 技术标准: 2.1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 2.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确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川建勘设科发 [2013]487 号 ) 2.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勘设科发 [2013]623 号) 2.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 川建发〔 2017 〕 4 号 ) 2.5 审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数字化平台系统进行审查,并通过信息系统出具相关报告及合格书; 2.6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加盖有效期内的审查专用章。 3 、技术要求: 3.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国家与市(地方〉有关的法规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审查职责。 3.2 是否满足国家和四川省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3 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4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边坡等附属工程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3.5 相关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 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7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4 、审查结果要求: 4.1 审查合格的情形 4.1.1 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经成交供应商审核盖章确认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4.1.2 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将审查合格书及相关审查资料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4.2 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4.2.1 成交供应商向勘察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4.2.2 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告知意见进行确认和反馈,对存在争议的提出复查申请; 4.2.3 采购人组织专家对存在争议的意见进行复查,提出复查结论,同意原审查意见的,维持原意见;不同意原审查意见的,要求审查机构重新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 4.2.4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补充,并将修改补充后的施工图以及修改补充说明函送中标人复审; 4.2.5 成交供应商在审查过程中,对违反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条文较多,错、漏现象严重、编制深度不符合规定的审查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采购人通知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地勘报告及施工图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设计单位重新提交成交供应商进行复审。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条件) 1、工期:30日历天 。 2、成果交付时间: 施工图图审通过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约定的 所有工作任务。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30%; 出具正式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后 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款的70%。 服务地点:雷波县 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注 :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响应或无应答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