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度大交通配套道路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97万元,最高限价9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通州区2024年度大交通配套道路照明工程为通甲路G345西侧道路和庆丰线G228至庆丰小学段道路,分别布置8米1*60WLED单挑路灯24套和86套,共计110套。电源接入就近控制箱。路灯配电回路采用PE63/YJV-5*10敷设。路面拆除后根据现状结构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谈判响应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谈判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详见谈判文件格式)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谈判文件格式)
7.谈判响应函(详见谈判文件格式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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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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