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24年东城区供热管网及区域供热能力提升改扩建建设项目 已经由 阿地发改批【2023】3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24年东城区供热管网及区域供热能力提升改扩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10.38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阿克苏市东城区 2.工程规模: 换热站改造10座及阀门、补偿器更换、小区老旧管网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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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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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9日 10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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