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PHZX2024—013XJCG;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3.项目名称###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监督抽检专用易耗品询价采购;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5.采购需求:监督抽检专用易耗品(详见询价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3年;7.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5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经销所购产品项目品类)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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