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石油“站外站”充电站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豫信签[2024]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河南石油“站外站”充电站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南省内,具体以“单项采购安装委托书为准”。
2.2框架协议有效期:5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预估500座充电站合计75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河南石油自有网络以外的充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具体包括:视频监控(含摄像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5年期的组网通信、相关配套设施质保和软硬件维护等服务(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实际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2.7框架合同履行期:5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视频监控建设、集成案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至少提供1项;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包含发包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6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在招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 17 时59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 时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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