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电锅炉带量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采购项目:长实集团镰刀湾采油作业区计划采购六台电锅炉(具体安装地点:镰93脱500KW一台、镰75脱300KW一台、镰65脱300KW一台、镰85脱240KW一台、镰115拉50KW一台、朱16拉50KW一台)。标的物用于生产、生活需要并匹配相应功率,性能用途、技术特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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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资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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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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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动力设备 |
2801 |
锅炉及配件 |
280101 |
工业锅炉 |
28010110 |
电锅炉 |
(2)预估采购金额: 103.5万元(含税)。
(3)交货时间: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交货。
(4)交货地点:长实集团各使用单位计划上报要求地点。
(5)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2.2 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物资品种规格见公告。
(2)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需一家供应商。
2.3 质量及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2 :技术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级及以上),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网内供应商,状态未被“中止”或“终止”,拟投标的产品(28010110物料组)的准入状态正常,未被“冻结”,附能源一号网准入产品信息查询截图。
3.3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4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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