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甲醇基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招标,经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投字(2024)273号,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甲醇基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2)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编制。
(3)建设规模与内容:1、纬六街(呼和路-经七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约1878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面为车行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宽2.5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均为5米;雨水管道长约2720米,污水管道长约330米。
2、渣场路(盛鼎路-渣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道路全长1310米,道路红线宽20米,道路横断面为车行道宽10米,北侧绿化宽3米,南侧绿化及排水明渠宽7米;明渠长约1060米,宽约2米。泄洪渠(经十一路至经十三路)位于现状渣场路北侧人行道外侧,渠道全长约2300米,上口宽8米,底宽5.5米,深2.5米,采用钢丝石笼结构。
3、纬五街(纬五街东端—经七路)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长约527米。
(4)资金来源:自筹
(5)投资金额:135.88万元
(6)工程建设地址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包含纬六街、纬五街、渣场路三条道路。其中纬六街西起现状呼和路,东至规划经七路;渣场路西起盛鼎路,东至渣场;纬五街西起现状纬五街东端,东至规划经七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能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的单位。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其他人员要求: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2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内容截图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输入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行贿罪”)。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上午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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