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五十五号路(三十五号路-观光路)市政工程涉深圳地铁6号线支线与13号线安全评估编制采购公告 |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五十五号路(三十五号路-观光路)市政工程 | ||||||
| 2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凤凰,项目整体线位呈南北走向,南起侨凯路,北至观光路,全长约3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经核查,该地块与6号线支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重叠面积为1763.74 平方米;与13号线二期工程(北延)安全保护区重叠面积为 2795.04 平方米。 |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1.安全影响评价资料收集2.现场调查3.专家评审4.审批报建5.技术分析6.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其中需分别提供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共三个阶段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三份)并取得各阶段的深圳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05 17:00至2024-07-10 18:00 |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14480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0.0%,即144800元 | |||||
| 7 | 结算方式: | 根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计费文件的规定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高限价14.4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 8 | 工程地址: | (请登录) |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少符合以下条件之⼀(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程管理办法): (⼀)具有⼯程咨询甲级资信(城市轨道交通专 业、铁路专业);(⼆)具有⼯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三)具有⼯程设计市政⾏业甲级(须含轨道交通专业)资质;(四)具有⼯程设计铁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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