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规模:灌南经济开发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9800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辅助用房等。总投资额9700万元。
3、招标范围:灌南经开区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人员驻场、现场检查、踏勘、参加与项目相关会议、活动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政府部门审计时应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4、服务地点:灌南县。
5、服务期限:暂定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 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下列有效的:
4.1、企业营业执照;
4.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投标人承诺书;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投标人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只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即可。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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