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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人民医院DRG医保管理系统及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

项目名称:皮山县人民医院DRG医保管理系统及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皮山县人民医院DRG医保管理系统及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DRG医保管理系统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皮山县人民医院DRG医保管理系统及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是否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包一:14000.00元整(壹万肆仟元整)
;标项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是否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3)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包二:5000.00元整(伍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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