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地点:惠州市
2.2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
(1)框架协议期内
a.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未达到预估金额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内的实际服务量超过预估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可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间或延长期间实际服务量达到预估金额的12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3)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的经营范围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3招标范围:为最大限度满足生产经营用车需求,现采购具备相应车辆租赁承接能力的单位提供服务。无固定线路,具体按各部门/项目需要安排到各办事/工程地点,地点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内。
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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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标的名称(标包名称) |
项目预算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 |
中标人数 |
中标比例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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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2024年度车辆租赁业务公开招标 |
380.00万元,含13%税(车辆租赁)、含9%税(运输) |
100.00% |
1 |
100% |
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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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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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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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完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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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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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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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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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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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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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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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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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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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10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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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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