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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职业中专校园广播系统建设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

2、委托代理编号:HNZ

3、项目名称:绥宁县职业中专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365039.00元

6、最高限价:365039.00元

7、采购需求:(详细见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方法: t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备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信用信息查询情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分别如下:

a.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b.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

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07月 12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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