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周转箱统签分采项目 的招标人为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周转箱统签分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概况: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周转箱统签分采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2.2项目编号:0613-246025183414
★1.2.3工期(交货期):一年。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公历日)。
1.2.4交货地址(项目现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全国区域子公司,具体地址及预测采购需求量见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
1.2.5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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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需求数量 (个) |
最高限价 (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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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转箱 |
600*400*315mm,斜插式、带盖,承载≥30kg |
1700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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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0*300*260mm,斜插式、带盖,承载≥20kg |
2000 |
33 |
备注:以上不同规格周转箱需求数量为2024年预测采购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不高于预测采购量)为准。
★以上周转箱采购单价要求包含运费及增值税。
一.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须提供“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2投标人的信誉情况须在开标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投标人应对上述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http://www.ccgp.gov.cn/)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3.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应能力,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达到 9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文件)。
1.3.4投标人原则上为制造商,如非制造商投标时,则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一.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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