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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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工作区域 |
工作内容 |
预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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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 工程服务单 位A分标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程预算审核价 |
工程预算审核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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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 工程服务单 位B分标 |
太平街道、江州镇、新和镇、那隆镇、左州镇 |
工程预算审核价 |
工程预算审核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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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 工程服务单 位C分标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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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 位D分标 |
太平街道、江州镇、新和镇、那隆镇、左州镇 |
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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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E分标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①工程复 核、耕地评 定、新增耕 地核定(日常变更) |
工程复核费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 准》(2012),以工程施工费与设 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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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等别评 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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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核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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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F分标 |
新和镇、那隆镇 |
①工程复 核、耕地评 定、新增耕地核定(日常变更) |
工程复核费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 准》(2012),以工程施工费与设 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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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等别评 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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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核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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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G分标 |
太平街道、江州镇、左州镇 |
①工程复 核、耕地评 定、新增耕 地核定(日常变更) |
工程复核费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 准》(2012),以工程施工费与设 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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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等别评 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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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核定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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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H分标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程结算 |
工程结算审计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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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I分标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程结算 |
工程结算审计费 |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的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实际情况,并按每个乡镇的土整预算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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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9个分标,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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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工作区域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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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 位A分标 |
1项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作内容为:工程预算审核价;图纸到位的所有工程量,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其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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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B分标 |
1项 |
太平街道、江州镇、新和镇、那隆镇、左州镇 |
工作内容为:工程预算审核价;图纸到位的所有工程量,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其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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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C分标 |
1项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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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 工程服务单位D分标 |
1项 |
太平街道、江州镇、新和镇、那隆镇、左州镇 |
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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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 工程服务单位E分标 |
1项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作内容为①工程复核、耕地评定、新增 耕地核定(日常变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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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F分标 |
1项 |
新和镇、那隆镇、 |
工作内容为①工程复核、耕地评定、新增 耕地核定(日常变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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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 整治项目(土 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G分标 |
太平街道、江州镇、左州镇 |
工作内容为①工程复核、耕地评定、新增 耕地核定(日常变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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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H分标 |
1项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作内容为:工程结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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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崇左市江州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开垦)工程服务单位I分标 |
1项 |
罗白乡、板利乡、濑湍镇、驮卢镇、华侨农场、江南街道 |
工作内容为:工程结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目所有分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 分标 -B分标-H分标-I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进行过备案;
(2)E分标-F分标-G分标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备注:因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网站公告,视同 继续有效】;
(3)C分标-D分标投标人须具备:监理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所有分标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分标,评标顺序为:A 分标→B 分标→C
分标→D分标→E分标→F分标→G分标→H分标→I分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8 日至2024年7 月1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7日8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 7月17日8 时00分至8时30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