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成品整车运输(汽运)项目
2、 送货地点:全国各指定路线
3、 送货时间:发运委托单位约定的到货时间
4、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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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发运类别 |
招标范围 |
到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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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内货物运输 |
成品整车运输 |
专业从事道路运输单位 |
发运委托单位约定的到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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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物流量 |
预估35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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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路线 |
南通通州、安徽宣城、郑州中牟、苏州相城区、陕西西安、江苏泰州、山东齐河、河北正定、浙江宁波、嘉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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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最终确认三家单位中标。
二、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资质要求: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服务期内能够提供13米等车型
②、财务要求:注册资本2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优
③、业绩要求:营业额1000万以上
④、信誉要求: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⑤、其他要求:车辆需配备GPS、北斗等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并保证运行期间可随时查询位置
⑥、申请人必须自接到招标人出货指令时:短途(1000公里以内)的须24小时内提供运输车辆,长途(大于1000公里)的须48小时内提供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车辆的,按照对应运价的5%-10%处罚申请人。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24年7月5日15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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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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