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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监理服务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字〔2021〕12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8851.09万元 10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E4   建设地点:桂林市永福县苏桥园C区秧苏大道东面, 桂林经开区福龙园C区C10-11号地块     建设规模:1#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19508. 01㎡、 2#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9292. 96㎡、 门卫室总建筑面积54. 00㎡, 其中包括标准厂房、综合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生态停车场、消防、绿化等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8851.09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621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1321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3,标段(包)名称:永福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监理服务     招标范围: 保修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     设计单位(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5其他要求:

项目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满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市住建〔2017〕101号)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7月0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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