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低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03-10-04D-2024-D-D1510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算金额102.96万元(含税),其中施工费占比80%,乙供材料费占比20%。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采购充电桩低压引入施工及充电桩安装服务。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0%时止。
2.3 实施区域:萍乡市和鹰潭市。
2.4 计划工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3参选人提供2021年6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以下一种或多种:①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桩)施工或维护;②新能源汽车换电场站(桩)施工或维护;③外市电高压施工或维护;④外市电低压施工或维护。)
(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③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
3.7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16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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