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 (略) 场确认为受让方后,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略) 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待受让方履约结束后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 (略) 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转让5辆公务车--采招网.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