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4〕67号《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309-640422-19-05-762980)及西审管(投资)函字〔2024〕3号《关于变更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详见资金文件,招标人为西吉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吉县什字乡、兴隆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什字乡河道治理工程:护岸工程砌护河道单侧10.08公里,其中格宾坡式砌护9.84公里,浆砌石直墙砌护0.24公里。(二)兴隆镇河道治理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疏浚河道2.55公里,采用梯形断面,边坡比为1:1.5。护岸工程砌护河道单侧6.38公里,其中格宾坡式砌护1.05公里,浆砌石护岸+生态护坡砌护5.33里,生态护坡采用混凝土隔条+植草砖+播撒草籽型式,岸顶设防护栏杆4.16公里。生产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砂砾石生产道路2.89公里,现浇混凝土排水沟2.89公里。建筑物工程拆除原生产路涵洞1座原址新建48米长、14米宽钢筋混凝土结构生产桥1座,基础采用桩基承载。具体详见批复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及范围如下:
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施工范围为兴隆镇治理段(乡镇治理段)建筑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范围为兴隆镇治理段(兴隆镇兴隆村过水涵洞改造为生产桥)建筑工程、K24+000-K28+000、K30+550~K31+200(非乡镇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一至四标段所有内容的施工的监理)
2.5 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2.6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施工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具体数量)个施工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5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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