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西屋堵头在国和一号蒸汽发生器上使用的试验及评估服务采购。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西屋堵头在国和一号蒸汽发生器上使用的试验及评估服务采购。针对项目需要,完成西屋堵头在国和一号蒸汽发生器上使用的试验及评估的相关工作,包括:西屋堵头采购;堵头工装设计及模拟件采购;恒温压力循环试验;热循环试验;恒压温度循环试验;热冲击;静态水压试验;氦检漏试验。详细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西屋堵头在国和一号蒸汽发生器上使用的试验及评估采购技术规格书》(24FW1002-001-BG CFC Rev 0)。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 5 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内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5)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持有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级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核电站蒸汽发生器堵头开发经验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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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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