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新乡市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封丘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二期)
2.2项目编号:封财招
2.3建设规模:曹岗乡青龙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与治理重点项目、区域生态保护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和水质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机制能力建设项目四个子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二标段:监理服务:工程的建设期管理及质量缺陷期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服务期限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主持监理会议,参与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各节点验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等)
2.5预算金额:6291.22万元,其中一标段:6193.78万元,二标段:97.44万元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9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期(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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