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度内在建项目,招标人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江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随车吊、越野车、皮卡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内及省外
2.2 建设规模与工期:2024年至2025年度内在建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包件,主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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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招标内容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上限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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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随车吊 |
12吨 |
8 |
台 |
26000 |
|
|
2 |
越野车 |
原值20万元以上 |
5 |
台 |
9500 |
|
|
原值20万元以下 |
5 |
台 |
8000 |
|||
|
3 |
皮卡车 |
/ |
15 |
台 |
8000 |
2.3 招标设备名称:随车吊、越野车和皮卡车租赁。
2.4 招标数量:按实际需求
2.5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 交货期:项目计划下达后3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2023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为盈利状态。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租赁设备租赁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备供应能力,并提供以下资料:
4.1符合招标要求的设备种类与数量统计表,并提供每台设备的技术规格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具备合格证明文件,相关证照齐全,可满足各种工况需求。投标人提供的随车吊出厂时间不得超过4年或工作时间不超过3000小时;投标人提供的越野车、皮卡车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
4.2投标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如为租赁其他设备出租商的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如为其他来源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设备操作人员资质
出租方提供的操作手必须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操作资质,具备五年以上的熟练操作经验,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并承诺提供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承租方对操作手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须无条件及时更换。
6. 设备安全性能及保险证明
6.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计合理,结构紧凑,性能稳定,操作灵活,外观整洁,保养良好,无严重磨损和损坏,安全装置齐全,可有效保障操作人员及设备安全,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设备照片,包括且不限于正前方,正后方,左前45°整机照片及发动机等主要铭牌照片。
6.2投标人须为设备和操作人员购买足额的保险。
7. 服务承诺
7.1设备发生故障后,出租方须及时派服务工程师到项目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设备至正常使用状态的,出租方须提供备用设备供承租方使用。
8.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7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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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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