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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312国道(高资段)环境整治工程设计(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4 收藏项目
一、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的镇江市312国道(高资段)环境整治工程设计已经被批准实施,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对于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312国道高资段

2.项目规模: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8万元 ,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沿线路域的绿化节点、村口标识、景观小品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用图纸、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

2.拟选派本标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请登录)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请投标人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天9: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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