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井场、站外管线、场站建设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及甲方意见针对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永久性井场、场站及临时井场、道路及站外管线占用林、草地编制可行性调查报告,编制规定绘制地图、界址点成果表、相关申请资料等工作,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林、草地的须依法合规办理使用林、草地许可手续。并通过林草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取得林草主管部门的使用林草地批复并通过地方林业部门的验收。预计总金额33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此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根据各项规定,针对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永久性井场、场站及临时井场、道路及站外管线建设项目用地涉及林地的须依法合规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是依法合规用地的要求。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取得批复;预算费用150万元(不含税)。共需3家服务单位(投标人≥4时,才予开标),工作量按照排名顺序36%、34%、3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标段:根据各项规定,针对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永久性井场、场站及临时井场、道路及站外管线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草地的须依法合规办理使用草地许可手续,办理使用草地许可,是依法合规用地的要求。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并取得批复;预算费用180万元(不含税)。共需3家服务单位(投标人≥4时,才予开标),工作量按照排名顺序36%、34%、30%的比例进行分配。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第一标段服务商需在2024年《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入围单位中;第二标段服务商需在2024年《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入围单位中。(详见附件)
3.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备一项有关林草地使用报告编制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编制人员至少2人;其中编制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林业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8 时至2024 年 07 月 11 日 24 时内完成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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