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执勤车辆维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90万元,
标段一:公务车维修维护服务40万元,
标段二:执勤消防车50万元。
本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分别入围一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续签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突发灾害事故等原因,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归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许可证书或备案证明。消防执勤车辆维修服务需要特种车辆维修资质。(2)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镇江市2024年公务车车辆维修定点库内。(3)投标人必须具有废气检测报告,并符合环保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有资质第三方签订的固体废物处置合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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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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